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实际相处过程中,邻里之间难免会产生摩擦和矛盾。近日,沁水县人民法院先后3次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邻里间拖欠房屋维修款纠纷。
2021年,村民老丁的旧房子需要维修改造,其找到在危房改造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同村村民老李,让老李给自己维修房屋。竣工宴上,老丁和老李进行了工程结算,最终协商确定老丁支付老李报酬11500元,但老丁以银行存款未到期为由,未当场支付报酬。一晃3年过去了,老丁仍未向老李支付报酬。其间,老李曾找过同村村民帮忙和老丁协商付钱事宜,但均未果。无奈之下,老李诉至法院。
3月25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承办法官首先与老丁沟通得知,老李的儿子曾向老丁的女婿借了1.5万元,后老李的儿子意外去世。老丁的女婿与老李协商一致,由老李替儿子偿还1.2万元,其他借款双方不再追究。老丁的心结就在于,老李的儿子还欠其女婿3000元,其想在修房的费用里抵扣。此外,老丁还觉得老李向其索要的报酬过高,所以迟迟未付。法官从法理、情理、民风乡俗等方面,给双方做思想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当天,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天,承办法官再次通知老丁、老李到庭调解。同时,邀请同村村民参与,并向他们了解了村里危房改造的价格及相关政策。这次,老丁的情绪明显缓解,但对支付的金额仍然存在争议。
3月27日,承办法官组织了第3次调解,并邀请村里已离职的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循循善诱说明事理,寻找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方案。最终,老丁当场付清报酬,老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本报记者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