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假借网恋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屡见不鲜。近日,永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被告人以向朋友、堂哥、网友介绍对象为名,虚构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
2020年10月,小王和朋友小孟一起吃饭时,提到希望能给自己介绍一个女朋友。不久后,小孟通过微信给小王推送了一个名叫“杜某”的女孩。二人添加好友后很快陷入“热恋”,虽然尚未见过面,但“杜某”却以着急还信用卡为由向小王借款5000元。随后,“杜某”又以母亲生病、买车票等理由继续借钱,借款总额将近1.5万元。当小王提出还钱的要求时,“杜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时间一久,小王不得不起疑。一次偶然机会,小王添加到了真正的杜某的微信,经过询问,原来杜某根本不认识自己。意识到被骗后,小王找到小孟对质,这一问才知道原来和自己谈恋爱的“杜某”居然就是小孟,一切都是小孟制造的骗局。
2022年1月,小孟得知自己堂哥老孟希望能找个女朋友,随后便向老孟微信推送了一个名为“郭某”的女性,并告诉老孟自己认识“郭某”,她家人一直催她结婚,进展顺利的话6月就可以结婚。不久后二人通过微信聊天谈恋爱,在取得老孟信任后,“郭某”在半年内以支付宝花呗还款、家人买房支付尾款等理由,要求老孟转账将近20万元。令老孟疑惑的是,“郭某”的电话始终打不通。事实上,“郭某”只是小孟虚构的人物,“郭某”的照片其实是小孟从他人的抖音、朋友圈下载的,所骗钱款也被小孟用于偿还信用卡欠款及日常消费。
2023年6月,小赵在网上发布信息求购宠物猫,小孟看到后谎称其有猫可以交易。二人在约定地点见面,聊天过程中,小孟假借有偿完成公司任务,让小赵从支付宝贷款5000元并转到指定账户,承诺当日返还。然而之后,小孟又以金额不足1万元所以返还时间比较长为由,要求小赵再转账5000元凑个整。
小孟还得知小赵想找女朋友,便使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冒充女性“王某”与小赵互加为微信好友。短短4天时间,小孟以各种理由骗取小赵2.5万余元。由于始终没有见到“王某”,小赵意识到被骗后选择报警。
小孟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永济法院审理后,认定小孟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责令小孟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通讯员戎慧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