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承办法官及时有效的判后答疑,原本互不相让的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不仅让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更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少了双方的各项成本。当事人也从一开始的质疑法官,转变为理解、信任法官。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赵某某委托其家人向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播明人民法庭送去两面锦旗,上书“用心用法用情、公平公正公明”“一身正气为民、秉公办案无私”,表达对法院的肯定和信任。
2023年底,原告赵某某向法院起诉被告高某,要求高某返还借款41万元及利息。播明法庭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和赵某某沟通,其表示家里急用款项,希望尽快办理。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高某送达应诉手续,高某因居住在外省提出管辖权异议,导致案件无法进入庭审程序。赵某某的代理人得知案件暂时无法开庭后,当面对法院工作提出质疑,产生对抗情绪。
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代理人释法,并要求赵某某提供管辖方面的证据材料,同时对高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经审查后法官认为,管辖异议不能成立,遂驳回管辖异议。后被告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后被驳回。
播明法庭及时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核对双方借贷的每一笔款项及还款记录,对多支付的借款利息,超过民间借贷保护范围之外的利息不予保护,并当庭释法明理。经多次调解未果,法院最后作出判决。因当事人对判决争议较大,承办法官随即通过面谈和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向双方释疑。最终,双方表示理解,在上诉期内达成了和解协议。
通讯员巩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