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为深入落实司法部“三位一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和模式,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工作质效,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近日,晋中市司法局与平遥监狱举行了社区矫正监地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平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王海明,晋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磊石,平遥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志武出席活动,活动由平遥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王瑞鸿主持。
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充分发挥监狱、司法局各自职能优势,高效推进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三位一体”建设以及探索创新社区矫正教育监管新模式等方面深入交换了意见,现场签署了《晋中市社区矫正监地共建合作协议》,并共同为“晋中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揭牌。
王海明表示,长期以来,监地双方在罪犯假释、调查评估、信访处置等方面保持了密切合作,有力推动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切实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晋中市社区矫正监地共建合作协议》的签订和“晋中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的建立启用,标志着监地双方共建合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希望双方同向同力深化相互合作,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同频共振推进“三位一体”工作,实现惩罚与教育、管理与矫正、回归与帮扶相互贯通衔接,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郭磊石感谢平遥监狱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晋中市社区矫正监地共建合作协议》的签订和“晋中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的建成启用,是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落实司法部关于“把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作为整体来抓”工作部署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整合司法行政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突破,标志着监地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建的新格局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积极做好与平遥监狱的配合与对接,不断加大合作共建力度,形成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新格局。
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活动结束后,晋中市司法局组织全市7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入平遥监狱开展集体警示教育,“零距离”体验高墙生活,切身感受监狱服刑改造生活的全过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机会,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悔罪意识和身份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约束自己,用法律思维衡量自己的所作所为,用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争取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据了解,晋中市司法局将与平遥监狱继续深化监地共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整合监禁刑罚和非监禁刑罚资源,创新教育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质量,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法治晋中、平安晋中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