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振源 通讯员刘玉龙 杨亚兴)近年来,应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倾力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实质化运行,收到良好效果。
该院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去年10月,“派驻应县公安局检察室”挂牌,并构建了“侦协办+检察室”一体运行模式,配置4名干警,组成专职部门,专司侦协办工作,履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职能。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以直诉案件诉前审查、存疑不捕案件跟踪监督、清单式证据指引的“1+3”工作机制,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
该院先后制订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履行具结义务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与公安局、司法局达成一致,依托侦协办推动相关文件执行。
应县检察院采取联合巡查、个案精办推动类案治理的形式,多措并举定方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类案办理问题等内容,每月开展侦协办同堂培训,推动检警统一办案标准,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同时,依托侦协办平台每季度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例,直面侦查办案典型问题,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面提升办案和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