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为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近日,省司法厅、晋中市司法局共建项目“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晋中市寿阳县召开。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张志远一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磊石,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建英,寿阳县副县长杨玮等参加会议。
郭磊石介绍了晋中市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并就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寿阳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结合职责分别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张志远对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张志远指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政策,从组织建设、执法保障、业务建设、机制建设和监督考评等方面着手,强化人员专职专岗,明晰行政执法事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学习培训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围绕争创一流、打造品牌工作理念,加强谋划部署,统筹推进落实,形成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的执法样本和典型案件办理经验,以召开全省现场推进会的形式予以宣传、推广,全面巩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持续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打通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最后一公里”。
随后,与会人员实地调研了寿阳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就当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就“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共建项目行动方案进行了详细讨论,对高效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出了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省司法厅与晋中市司法局将同频共振、强化项目共建合力,按照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和监督指导、制度保障和活动助推相结合原则,达到同步提升目的,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和高效履职能力,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