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零距离”感受真实庭审

——陵川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 庭审现场

  •   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警整装出庭,宁静的校园内,一场庭审正在进行。近日,陵川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检察院、公安局、法学会,将庭审现场直接搬进陵川县实验中学,陵川县实验中学和陵川县职业技术学校近300名师生旁听庭审。此次公开庭审的是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2022年6月至今年1月,陵川县某汽贸公司员工王某出于获利的目的多次从牛某处购买毒品咖啡因。在尝到迅速赚钱的快感后,一种邪恶的念头在王某心中萌发。此后,其多次向包括张某在内的11人贩卖咖啡因共计840克,非法获利5000余元。随着贩毒次数不断增加,王某进入了公安机关的视线中。公安机关在侦查其他案件时,发现王某有贩卖毒品的嫌疑,于今年1月16日将王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住所内搜查到贩毒工具塑料勺1个、塑料袋156个、电子秤1个、手机1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另查扣毒品咖啡因270余克。
      “你知道你的行为是在贩毒吗?”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讯问。“知道,我为了来钱快一点,所以选择了贩毒。第一次没被发现,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卖了很多次。”站在被告席上的王某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自己买卖毒品的经过。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王某买卖毒品的相关证据,并运用在案证据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公诉意见。“你是否认罪认罚并缴纳罚金?”“我认罪认罚,接受缴纳罚金。毒品害了我,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面对公诉人的询问,王某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
      “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法官听取辩护人与公诉人的意见,并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态度等,经合议后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检公三部门联合通过普法动漫视频的形式向在座的青少年进行了法治宣讲,告诫学生一定要敬畏法律。宣讲过后,他们重点就贩卖毒品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犯罪构成、量刑情节,以及如何识毒、拒毒、防毒,从情理法角度进行了讲解。
      “之前都是在媒体上看到有关毒品的案例,没想到这些鲜活的犯罪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人的选择就是一刹那,结局却是天壤之别。”“零距离”体验一场真实的庭审后,一名旁听学生内心深受触动,深切地感受到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并表示要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以案为鉴、远离毒品。现场的老师们也希望以后能多举办一些此类活动,对学生起到以案释法的作用。
      “我们在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丰富法治课堂形式、内容,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真实感、亲历感,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生动性。”陵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贾卫东对未来创新普法形式充满信心,并表示会向多所学校持续推进普法学法,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本报记者刘甜 实习生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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