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近日,曲沃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组织14名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重大责任事故案庭审旁听活动,零距离接受安全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雇用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在施工现场布置有效安全防护措施,致使1名工人作业时从楼顶坠落地面死亡。刘某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诉讼环节依法推进,为旁听人员呈现了一次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