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事关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近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针对道路安全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修复了破损道路,既保障了群众“脚下”的安全,又堵住了社会管理漏洞。
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该院检察官发现涉案乡村道路因下雨导致塌陷,冯某某驾车驶入该区域后,因未能及时发现掉入其中,乘车人樊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前正值多雨季节,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中阳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经调查后,向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分别制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检察建议书,督促乡镇和职能部门履行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修复破损道路,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订修护方案,先后投入资金开展路面坑槽、裂缝等病害路面的排查修复,及时进行升级改造。
本报记者郭海荣 见习记者袁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