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

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让千年古灌区焕发新生机

  7月9日,“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沿黄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报道宁夏段采访团记者来到宁夏青铜峡市峡口镇余桥村——秦汉渠分水闸,仿佛步入了一幅流动的画卷:翻滚的河水,带着岁月的沧桑和历史的厚重,向前奔腾不息……
  “检察院帮助我们推动了工作,也确实解决了好多老大难问题,可以更好地形成保护,利用磋商机制助力吴忠和灵武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月9日,宁夏秦汉渠管理处处长周小生告诉记者。
  近年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活动,构建职责清晰、链条完整、运转高效、协同有力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体系,让千年古灌区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焕发新生机。

按响协同保护“启动键”

  2023年,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内9个乡镇和2个农林场存在自备井违法取水现象。该院随即向水务等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利通区水务局现场走访督促,压紧压实各取水用户整改主体责任。通过集中整治,辖区违法取水现象得到遏制。
  该院携手秦汉渠管理处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落地应用,对涉水违法行为落实治理的主责单位,运用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听证等方式,集中整治古灌区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督促秦汉渠管理处、交通运输管理局、属地乡镇等多部门依法履职,巡渠50余次、1500多公里,发现问题桥梁、违法排污、倾倒垃圾等线索45件,立案28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清理渠道内垃圾2800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660多平方米,有力促进古灌溉工程遗产文化保护成效巩固提升。

拧紧沿线水域“安全阀”

  利通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灵活采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监督形式,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并通过开展“回头看”及检察长每月定期巡河、重点案件督办等形式,检验办案成效,有力破解了水行政执法中“单打独斗”和执法软、执法难的问题。
  2022年以来,该院先后办理涉及水行政执法及古灌溉工程遗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0件;与宁夏秦汉渠管理处、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开展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与秦汉渠管理处建立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协作办公室,制定“渠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拆除危桥11座,加固23座,对接政府部门翻建桥梁2座,美化整治渠道8公里;联合秦汉渠管理处、公安机关对沿线渠道防溺水设施逐一检查,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水鸟嬉戏、河岸边环境优美、绿树成荫……这样的生态环境凝聚了检察人的汗水和心血。”看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秀琳发出由衷的感慨。

本报记者王雁 李萱 李湉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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