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武亚荣)“法官,我起诉的这个案子,能不能进行诉中调解,都是朋友,又是邻里街坊,不想事情闹得太大,把钱连本带利给我就行了。”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王某电话联系了河曲县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
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张某,张某因经济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7万余元,现场写下欠条并承诺了还款日期。然而到了还款期限,张某却迟迟未能履行还款承诺,王某多次催款均无果,遂诉至法院。
“我没有固定收入,父母年龄大了,孩子又在念书,目前家庭经济负担很重,急需这笔钱补贴家用,希望法院帮忙尽快追回这笔欠款。”听完王某的陈述,如何快速追回这笔欠款,又不让原、被告双方伤了和气成为办案法官思考的问题。随后,办案法官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仔细梳理着案情。按照王某的要求,办案法官约好时间,准备组织调解,调解前一天,还特地走访了被告张某居住地的邻里乡亲,了解到被告的确有能力还款。
在第二天的调解中,办案法官对被告张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并通过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同类案件的司法裁判,详细告知此类案件判决后不主动履行的后果,以及法院强制采取的措施对其正常生活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在情理并施的耐心调解下,张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王某握手言和,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