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方山县检察院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古树名木,承载着岁月的沧桑,见证着历史的变迁,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珍贵遗产。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方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以检察融合履职为手段,多措并举保护古树名木,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院探索的“检察+古树名木保护”模式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构建的林木保护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优秀奖。

融合履职寻线索
守护历史见证

  古树名木作为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具有极高的生态、历史和文化价值。然而,在现实中,它们的保护状况却令人担忧。方山县检察院强化融合履职,主动发现监督线索,用实际行动守护历史的见证。
  2023年8月,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方山县某中学及刘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充分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精准认定案件事实,最终,对刘某及某中学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但案件的办理并未就此结束,第一检察部在办案过程中敏锐地发现,该县相关职能部门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力等问题。为此,办案干警秉持一体履职、融合履职的理念,依托内部横向一体化工作机制,将法律监督线索移送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经过随后的进一步深入调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现方山县辖区现有古树38株,但部分古树面临着无保护措施、无识别标牌、被病虫侵害等困境。而相关单位存在职能划分不明、工作交接不畅、监管防护不力等问题,致使古树处于受损状态,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该院紧锣密鼓地启动了后续保护工作。

数字检察赋新能
提升监督效力

  在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方山县检察院遭遇了诸多挑战:古树位置分散,查找工作困难重重,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专项工作进度缓慢,公益保护效果也不尽如人意。面对这些难题,该院积极拓宽监督思路,以数字检察思维为引领,寻求解决类案问题的有效途径。
  该院坚持“找数据”和“用数据”两条腿走路,在办理具体案件的同时,同步着手开发构建以古树保护为主的林木保护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增强了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该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脱颖而出,荣获优秀奖。数字检察的赋能,为古树名木保护注入了强大的科技力量,释放了监督的合力,有力地推动了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凝聚合力促成效
共筑绿色家园

  保护古树名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方山县检察院深知这一道理,积极凝聚各方管护合力,形成共管共护新格局。
  该院邀请林业及各乡镇负责人召开古树保护诉前磋商座谈会,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和科学管护工作,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同时,该院与县公安局、县林业局、乡镇政府召开座谈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古树权属,共同研究和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并制定了《关于建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形成了多方联动的协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古树保护的积极性,方山县检察院创新推动开展古树公开认养活动,发出保护古树名木倡议书。这一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现有11家单位主动认养古树,募集资金21.5万元,为古树名木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在方山县检察院的努力下,一棵棵古树得到了精心呵护,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相信在方山县检察院的持续监督与推动下,会有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中来,共同守护绿色家园,让这些历史的见证者在新时代继续绽放光彩。

本报记者王文博 通讯员李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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