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司法建议太及时了,对下一步我们应该如何加强保险行业监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收到司法建议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对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了高度认可与重视。
今年4月19日,临汾中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发出的《关于加强保险行业监管推进涉保险类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书。随着司法建议书的发出,一场有“建”有“纳”的良性互动就此展开……
更新理念寻突破
“2024年,临汾中院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本院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学习最高院发布的《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至5号司法建议等内容,引导全院干警转变关门办案、被动司法的传统观念,在立案、审判、执行案件的全过程中,坚持能动司法,挖掘存在的问题,从事后建议向事前预防转变。”临汾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宋春红介绍道。
近年来,保险业蓬勃发展,然而,涉保险类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在高位运行,尤其是该类案件的上诉率近年来持续处于高位。保险类矛盾纠纷多发高发,不利于维护广大诚实守信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临汾市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反映出保险领域还存在制度缺失和监管不足。
如何破局?带着这个疑问,临汾中院确定由立案一庭牵头并充分整合庭室人员力量,成立调研小组,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始了充分、深入的调研工作。
调研小组针对全市两级法院近3年的数据统计和问题调研,梳理出该类案件普遍存在小额拒调、免责不清、理赔不畅、误导销售等四方面突出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该院从司法、行业等多角度深挖根源,找出症结,带着加强涉保险类纠纷诉源治理,促进临汾市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着手起草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发出的司法建议。
规范流程保质量
为达到有效发挥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作用,在司法建议起草过程中,临汾中院结合审判实际,通过沟通联络、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被建议单位进行充分交流,提出初步建议,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与配合,最大限度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认同感和接纳度。
3月27日,该院首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书(讨论稿)经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审议:“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必须把问题找‘准’,把效果夯‘实’,发出一份建议达到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要对被建议单位落实司法建议情况、诉源治理推进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分析,确保司法建议取得实效。”
4月7日,该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联合召开推进全市保险行业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十家保险公司受邀参会讨论。会上,大家就如何推进保险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和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形成解纷合力。
4月19日,临汾中院正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发出该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书,指出了临汾市涉保险类纠纷案件共性问题,建议临汾监管分局通过强化监管机制、引导合规经营、规范理赔流程、促进良性竞争等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临汾市涉保险类纠纷高发态势。同一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消保科、保险科邀请该院立案一庭就落实好司法建议进行了会商。
5月11日,该局发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关于涉保险类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监管意见》,各市级保险公司均成立工作领导组并制定相关工作行动方案。
多点发力助落地
“贵院司法建议书收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高度重视,现将落实情况函复如下……”6月15日,临汾中院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关于落实临汾中院推进涉保险类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司法建议的函》,针对司法建议书中所指出的问题,一一予以回应。
经该局反馈,收到该份司法建议后,通过采取多项措施,临汾市辖区保险行业的矛盾纠纷“减量降位”,5月至6月的涉保险类诉讼案件较3月至4月涉保险类诉讼案件减少57件,保险行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7月16日,临汾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尧都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有了这个平台,既可以将更多的涉保险类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节约司法资源,又可以提升理赔时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场有“建”有“纳”的良性互动,是临汾中院司法建议落地有声的一个缩影。该院将持续用活用好司法建议,让司法建议真正成为推进诉源治理的“一剂良方”,以司法建议“小切口”,书写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文章”。
通讯员王开章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