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志平)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当邻里之间发生小摩擦,处理不当积怨成矛盾纠纷,也会给生活带来很多不痛快。近日,沁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相邻关系引发的纠纷。
老章和老秦是沁水县某小区的邻居,老章住五楼东面,老秦住五楼西面,两家隔墙而居。由于老章常年在外地居住,多年来双方相安无事。2019年,社区要给居民接通煤层气,由于这栋单元楼是2014年章家兄弟仨在父母的老房子地基上翻建起来的,属于小产权单元楼房,按照相关政策需要补缴一定的款项。这栋单元楼东面的楼房归老章家兄弟三人所有,因此老章家人缴纳了整栋楼该交的款项后,向包括老秦在内的单元楼西面每层住户收取了26000元,随后为所有住户接通了煤层气。老秦认为老章收取的这个钱数过高,两家因此发生争执,彼此结下了疙瘩。
到2022年,老章要把自己名下的东五层卖给他人,和买主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并拿到了首付款,一切都很顺利。但是,老秦听说此事后,几年前的不快又重上心头,于是在楼道醒目的地方用粉笔写下了“此房有纠纷”5个大字,果然,引发了买房人的担忧,导致双方解除买卖协议,房子被退了回来,交易失败。这个结果令老章非常恼火,可是由于自己在外地居住,也不能把老秦怎样,只能把火气窝在肚子里。今年3月份,当老章开始装修自己的东五层房子时,老秦又多次找茬,阻挡工人施工,致使装修被迫停工。老章一纸诉状把老秦告上法庭。
沁水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通过反复的释法说理,层层剖析,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成了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以后友好相处,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老秦即日起保证不再对老章房屋的管理使用、装修、收益、处分做出任何侵害行为,否则每次支付老章违约金1000元,其他事宜各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也由双方妥善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