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顺手牵“虾” 男子被处5日拘留

  8月25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大东关派出所接到海鲜市场一名店主报警,称一只价值950元的澳洲龙虾不见了。
  民警通过查看店内监控发现,当天下午,一对父子光顾了这家海鲜店,购买梭子蟹、虾等。就在店主到二楼取虾期间,父亲顺手捞出一只澳龙装到已称重的黑色塑胶袋里。拿到虾后,父子俩只付了梭子蟹和虾的钱,只字未提澳龙就离开了。9月2日,民警查实顺走澳龙的男子为王某,电话通知其到所接受调查。
  王某到案后,主动赔偿店主损失,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于其儿子小王,由于违法情节特别轻微,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行为,并取得店主谅解,派出所决定对其不予处罚。

本报记者赵灵芝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9-12期

  • 第2024-09-11期

  • 第2024-09-10期

  • 第2024-09-09期

  • 第2024-09-06期

  • 第2024-09-05期

  • 第2024-09-04期

  • 第2024-09-03期

  • 第2024-09-02期

  • 第2024-08-3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