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房屋装修起纠纷 庭前调解化干戈

  在房屋装修时,业主和装修公司常常会因为工程进度和付款问题起争执,甚至对簿公堂。近日,平陆县人民法院圣人涧法庭巧用“五先工作法”,妥善化解了一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8月,被告刘某雇用原告山西某装饰公司为其装修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承包工程总价为16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按照合同约定,刘某支付了8万元装修款,余下的装修款项拖延未付。因催要无果,装修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刘某支付装修费用。
  承办法官收到诉状后,对案情进行了深入了解,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所签订合同真实有效,被告也没有对装修工程或质量存在不满与异议。为实质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办理此案。
  “你不付款,我就不让工人开始施工。”
  “你不按合同推进装修进度,我就不付款。”
  庭前调解时,双方各自坐在原、被告席位上,你一言他一语吵得面红耳赤。承办法官赶紧劝说双方先冷静一下,并联合法庭专职调解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
  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采用“五先工作法”,与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唠家常、聊心结。同时,他们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上进行劝导,并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房屋的装修得以正常进行。

本报记者张二红 通讯员柳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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