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上午刚签完调解协议,下午在返程的高铁上就收到了案款,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一通来自远方的电话,让永济市人民法院虞乡法庭的工作人员倍感欣慰。这通电话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大林(化名)打来的,收到案款后,他迫不及待地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5年前,老李准备退休享受生活,将经营多年的工厂对外承包,并在网络上发布了相关信息,远在南方的大林看中了老李的工厂。多方考察后,大林对工厂的位置和客源均比较满意,便与老李签订了合同,约定承包老李工厂的厂房和设备,承包期为10年。合同签订后,大林支付了承包费,并投资近百万元对部分道路、厂房和设备进行了升级换代,准备大干一场。
开始的几年效益尚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经营方式、市场等原因,工厂效益下滑,资金周转困难,大林难以继续经营,计划与老李解除合同。但此时,之前倾尽财力为工厂更新的设备和厂房如何处理却成了一个难题。在和老李几番商量均无结果的情况下,大林提起了诉讼,要求老李赔偿其改造工厂及更新设备的损失。
“说好的承包10年,是他反悔的。他增加的设备就那两样,他想要了他拆走,我看着还生气。他改造的时候也没给我说,把我之前的设施都毁了,我还想让他给我赔钱。”对大林的诉求,老李也一肚子火气。见此情景,承办法官决定先到工厂实地查看。经过双方现场确认,大林给工厂增添的设施、进行的改造确实不少。这些“新”究竟价值几何,如何处理,成了解决本案纠纷的关键。
为了明确价值,承办法官建议大林申请鉴定,并安排了质证日期。同时,也建议老李咨询律师,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处理纠纷。质证当天,大林的律师告知其鉴定费用不是一个小数目,大林有些为难。经过多方咨询,老李的情绪也大大缓和,从最初的索赔转变为愿意在鉴定结论出来后给予大林适当补偿。
见状,承办法官立刻安排双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大林,你俩说好的承包十年,这才四年你就要退出,首先是你违约在先。其次,你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没经过协商便将人家老李告上法庭,换做你又作何感想?”法庭的特邀调解员先指出了大林的问题。对此,大林承认自己提前解除合同确有不妥,表示愿意让步,希望法庭能考虑到其损失过大,和老李说说,适当作出补偿。
于是,承办法官又做起了老李的工作。“李师傅,大林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做法确有不妥。他的经济状况你也了解,如果得不到适当的补偿,那他再翻身就很难了。作为前辈,你能否体谅一下年轻人的苦衷?之前你的厂房和设备确实陈旧了,现在你将厂房和设备再次外包,那些新设备和设施我想也起了一定作用,于情于理你都应适当补偿大林。”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老李终于表明态度,“法官,之前我俩确有误会,现在话说开了,你说怎么办,我听你们法庭的。”“我也听你们法庭的,你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大林也表明了态度。很快,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大林和老李各自开启了新的生活。
通讯员谢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