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丈夫生前给情人转账 妻子可追回

  丈夫去世后,妻子在整理遗物时,意外发现丈夫生前与一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该女子转款7万余元。妻子一怒之下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转款。近日,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24年9月,李某的丈夫王某因病去世。在整理其遗物时李某发现,丈夫生前在外地工作,与当地一女子杨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更让李某气愤的是,通过查看丈夫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发现其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向杨某转款7万余元。李某认为,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杨某应当返还全部赠与财产。因双方协商未果,李某遂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7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杨某承认与王某曾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但辩称双方是真心相爱,王某向其转款是自愿的,部分款项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消费,自己也曾多次支出用于双方日常花销,故拒绝返还。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杨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有悖公序良俗,且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杨某,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李某有权要求杨某返还赠与财产。考虑到杨某无经济来源,且部分款项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消费,若判决杨某返还全部赠与财产,可能造成其生活困难,也不利于化解双方矛盾。为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从法理、情理、社会公序良俗等方面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当庭返还李某3.8万元,李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法官说法

  夫妻之间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本案中,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杨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杨某,该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尽管王某已去世,其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但其生前行为的法律效力仍需依法评价。王某的赠与行为因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及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李某有权要求杨某返还相关财产。
  此外,不正当男女关系不仅违背社会道德,也可能给双方带来不可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本案中,杨某明知王某有配偶仍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接受其赠与,其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也使自己陷入法律纠纷之中。任何人在发展感情关系时,都应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避免做出不当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通讯员白志娟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2-24期

  • 第2025-02-21期

  • 第2025-02-20期

  • 第2025-02-19期

  • 第2025-02-18期

  • 第2025-02-17期

  • 第2025-02-14期

  • 第2025-02-13期

  • 第2025-02-12期

  • 第2025-02-11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