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平遥县检察院强化社矫对象法律意识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李卓)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县法院、县司法局,组织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法庭,旁听一起社矫对象再犯罪案件的庭审,用鲜活案例为特殊群体筑牢法律防线。
  被告人王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对他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20余万元。检察官当庭出示的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还原了其犯罪全过程。
  此次旁听活动背后是检察机关“穿透式监督”理念的生动实践。平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种“庭审+警示+帮扶”的教育闭环,实现了治罪与治理并重,让社区矫正更有司法温度。
  据悉,该院将通过与法院、司法局建立的长效合作机制,定期筛选警示性强、教育性突出的案件,协调法院、司法局开展庭审旁听,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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