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晋”品牌logo为两只手,也是两只鸟。蓝色大手象征着山西未检,绿色小手象征着未成年人。大手捧起小手,大鸟为小鸟护航,寓意着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守“未”成长、携手共“晋”,也寓意着山西省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共护花开、携手共“晋”。
●主要做法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党支部坚持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思想上、组织上、路径上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党建品牌、综合履职、犯罪预防于一体的工作体系,培育具有山西检察特色的“携手共晋”党建品牌。
强化思想融合,以党建带队建,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党建品牌体系。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干好本职、推动工作上。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支部书记领学、小组研学、集中联学机制,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业务,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让“党旗红”和“检察蓝”一体培养、“政治信仰”和“法治精神”一体塑造。二是注重理论指导实践。坚持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反复研讨,通过以案促学、以学促干,夯实思想基础,校正认知偏差,形成“从政治上着眼,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的思维模式,探索“从法治上着力,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的实践模式。三是运用理论推动发展。着力打造“携手共晋”党建品牌,塑造“晋小蓝”IP形象,以品牌创建赋能检察实践、展现检察形象、凝聚检察精神,形成以“携手共晋”为省域总品牌、带动12个市(分)院和120个基层院为子品牌的工作矩阵,涌现出“静芳工作室”“四季花”“寻真护未”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未检党建品牌。
强化组织融合,以党建促业务,构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履职体系。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检察职责的工作优势,是实现检察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一是发挥组织优势,更好服务大局。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数字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最高检提出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支部闻令而动、率先响应,成立数字检察党小组,统筹开展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数字监督专项行动,设计研发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控辍保学等监督模型,向科技要战斗力,实现由传统“被动受案、个案办理”监督模式向“个案到类案、被动到主动、办理到治理”的深刻转变。二是发挥集体智慧,全力攻坚克难。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最高检研发全国检察业务2.0统计系统,决定由山西省检察机关完成未检模块试点工作,党支部组织党员骨干组成临时党小组,用一个多月时间同步完成前期培训、报表测试、手册撰写等工作,顺利保障2.0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为此收到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的感谢信。三是发挥职责担当,积极服务群众。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责使命,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因案施策,从“案结事了”向“治已病”和“治未病”并重,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强化路径融合,以党建聚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体系。坚持从政治维度、法治维度、群众维度找到最佳契合点,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向纵深拓展。一是多路径凝聚工作合力。用好“党建+检察+N”联学联建活动,联合教育、妇联等部门,走进乡村、学校等地开展普法活动,了解未成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帮助,让未成年人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检察温度。二是多方位联合社会力量。注重联合专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爱心企业挂牌成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112个,做到办案帮教一体推进、家长孩子同步教育、校园内外协同保护。三是多举措构建教育体系。坚持构建抓关键、强基础、补弱项的法治教育机制,破解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资源分散问题。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均担任法治副校长,带动2000余名检察干警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库”和“优秀讲师人才库”,将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连续3年部署开展“检护幼苗”系列法治巡讲活动,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先后走访986所中小学校,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带去法治阳光。
●工作成效
通过“三融三建”工作法,找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结合点,把党建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和工作中,使“两张皮”成为“两促进”,彰显了以向“融”而行、往“实”处干的检察担当。近年来,先后督办多件在全国引起关注的涉未成年人案件,3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1件被《今日说法》《守护明天》等普法栏目报道。3年来,综合履职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等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全部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75人,帮助2067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组织法治巡讲和法治讲座6000余次,覆盖师生127万余人,工作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认可。党支部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多名党员干警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