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
“丁陶古韵”品牌LOGO以彩绘龙盘、古“观象台”、太阳为主创元素,象征襄汾检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近年来,襄汾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受到广泛赞誉。
●主要做法
坚持党建引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检察业务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第三检察部党支部积极履职,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保护和修复了邓庄镇灵光寺琉璃塔、汾城镇古建筑群、襄陵镇城隍庙钟鼓楼等13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一批摇摇欲坠、破败不堪的古建筑文物进行重新修缮。针对国家湿地公园双龙湖沿湖500米范围内堆积了1米多高垃圾的问题,第三检察部党支部积极探索“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主管行政职能部门对接,与周边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干部沟通协调,通过建立监督联系点、完善垃圾收集制度等方式,构建了双龙湖生态环境长效保护机制,该治理模式被《人民日报》宣传报道。针对非遗项目天塔狮舞处于濒临失传的问题,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调研,积极与教育、文旅等部门沟通联系,开展了非遗进校园活动。在襄汾县职教中心设立了非遗课程,由李登山传承人每周为学生授课,推广非遗技艺,助力文化传承。
坚持创新发展,以数字赋能开辟检察监督新路径。运用临汾市检察院构建的涉车辆保险虚假诉讼大数据监督模型,对近5年来1185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信息进行了要素筛选、关联分析、对比碰撞和人工梳理,从中筛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7条、违法监督点4个,经逐案调查核实后,依法提请抗诉7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律师行业监管缺失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有效整治了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律师行业乱象等问题,促进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做实检护民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1月办理的贾某某低保申请行政监督案,是检察官积极探索“小案”灵活办机制的有效尝试。贾某某和妹妹都未成年,因父亲病逝,母亲离家出走,只能跟随年迈且患有重病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2023年12月25日,贾某某向当地镇政府递交了低保申请,却被告知没有母亲的收入证明而不予审核通过。2024年1月11日,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工作人员在调查取证、沟通协调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镇政府重新启动低保审核程序,3月15日,贾某某兄妹领取到了低保金。该案是检察长主持召开的首次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案,不仅解开了行政机关的“法结”,也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办案成效先后两次被省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刊登。
党建与业务密不可分,党建强业务才能强,业务强党建必须强。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党建体现在每一项检察工作中、每一个案件办理中,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的鲜明履职特征。
●工作成效
近年来,襄汾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链条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创建了“支部建在部上”和“党小组+检察业务”的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2名检察官分别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优秀个人”、被临汾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2名检察官助理分别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全市优秀共产党员”,15件精品案件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