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太原市检察机关研讨危险驾驶案件办理

  本报讯(记者魏巍)7月25日,太原市检察机关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座谈会在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会议紧扣“缓刑的适用”“暴力手段抗拒检查的把握”“自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认定”等实务难题,从证据认定、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维度开展深入研讨。通过思维碰撞和经验交流,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共识意见,为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在特殊情节的把握及法律适用上提供重要参考。
  太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深刻分析了当前危险驾驶案件办理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持续深入学习,夯实司法办案基础,坚决杜绝机械办案;各基层院要积极探索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常态化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并及时监督纠正处理决定不当、办案效率不高等情形;检察官要深刻把握立法本意,保持司法温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既依法办案,也要做好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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