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三轮电动车因其低廉的价格,有驾驶舱能够遮风避雨,且不需要考取驾照,受到不少中老年人的欢迎,因此又被俗称为“老头乐”。正因为比电动自行车舒服又比汽车方便的优势,使得城市里“老头乐”的占有量大幅上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近日,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老头乐”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阿强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逆向行驶至某路口处时,在超越前方阿珍驾驶的小型汽车的过程中发生碰撞,导致阿强受伤、三轮电动车侧翻,阿珍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调查认为,阿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未保持安全车速,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过错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最终认定阿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阿珍无责任。
在事故中,阿强因未系安全带,车辆侧翻时被甩出车外,导致颅脑损伤、多处骨折等后果,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因协商未果,阿强将阿珍及其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因为事故系阿强全责,故法院判决阿珍投保的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赔付阿强医疗损失1800元、伤残损失1.8万元、财产损失1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由阿强自己承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驾驶“老头乐”或许方便,但这种车辆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加上驾驶人的违规操作,极易造成伤人伤己的严重后果。如案例中的阿强,因为事故导致自己遭受严重的伤害,亦因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错在自己而只能自担损失。即便现在对“老头乐”的管理存在一些难点堵点,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建议大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向商家索要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考取驾驶证、依法登记上牌,确保合法合规上路;为驾驶的车辆投保,减轻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学习道路安全法规,提升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不买、不开、不坐”。
通讯员仇燕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