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梁国栋)近日,晋中市行政复议局依法受理了一起申请人不服公安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作出的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该案系晋中市行政复议领域首起该类型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与探索性。
为强化案件调解的专业性与实效性,该局统筹协调,抽调法治调研督察科精干力量加入办案团队,协同开展调查与调解工作。办案过程中,他们秉持“复议为民、柔性解纷”理念,主动约谈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耐心释法说理,细致解读专门矫治教育的政策初衷与深远意义,同时结合日常办案经验倾听监护人诉求、纾解其焦虑情绪。
经过多轮悉心沟通与温情调解,监护人最终充分理解并认同行政机关的决定,自愿向复议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至此,这起特殊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又以复议温情为“折翼”青春撑起一片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