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林县人民法院通过“执拘联动”,成功促使一起合同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柳林县某公司与贾某合同纠纷一案,柳林法院生效文书确认贾某有偿还本息的义务,但因贾某未主动履行,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依法迅速向被执行人贾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并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程序,对其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查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贾某,对其进行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贾某始终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甚至刻意躲避执行,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维护法律权威,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贾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执行干警立即通过多方联系,确认了贾某位置,迅速前往异地,连夜将其带回县拘留所。在采取拘留措施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再次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可能面临的更严重后果。
在拘留所期间,执行法官与拘留所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继续督促被执行人贾某认清形势,彻底放弃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说明贾某当前的履行意向和履行方案。最终,在法院与拘留所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了执行和解。
通讯员贾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