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高效联动破僵局 当庭履行息纷争

  近日,一场僵持半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经过文水县人民法院法官与调解员的高效联动调解,仅用两小时便促成被告李某某当场一次性支付原告郭某某11万元赔偿款,成功化解纠纷。
  2025年5月17日,李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撞行人郭某某,交警认定李某某负全责后,李某某垫付了郭某某住院10天的医疗费。郭某某出院后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及“三期”评定,评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据此,郭某某向李某某提出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3.4万元,并要求保留后续治疗费用的请求权。李某某不认可单方鉴定结果,坚持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2025年12月,郭某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审阅案卷,梳理出案件的核心矛盾点:一是单方委托鉴定的效力争议,二是赔偿数额分歧,三是后续费用处理的分歧。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但矛盾尖锐,若直接开庭审理,可能导致诉讼周期延长,进一步加剧双方对立情绪,法官决定启动庭前联动调解机制,联合专职调解员共同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向双方说明,单方委托鉴定并非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且重新鉴定需要时间,还要考虑鉴定费用和赔偿进度的影响。在充分了解利弊后,李某某表示愿意在现有鉴定基础上协商赔偿问题。
  见李某某表示愿意协商,调解员顺势引导:“既然双方对十级伤残的初步结论没有原则性分歧,咱们不妨先按这个基础算个框架。郭大姐您主张13万多的金额主要考虑后续治疗风险,这个顾虑很合理,但能否量化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值?”
  在法官和调解员两小时的耐心释法、真诚沟通下,僵局迅速打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某当场支付原告郭某某赔偿款11万元,该款项包括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及后续可能产生的二次手术、疤痕修复等全部相关费用。

本报记者王文博 通讯员武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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