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啦,当场就帮我拿到了欠款。”近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刚性司法举措与温情释法明理相结合,高效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涉款7000元及全部利息,案件当事人向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原告华某与被告扆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扆某限期偿还华某借款7000元及相应利息。调解书生效后,扆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涉民生小标的额案件,虽然金额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多次通过电话释法劝导,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扆某始终消极应付、避而不见,刻意逃避执行。因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且长期隐匿行踪,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紧盯案件线索,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位置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将扆某拘传到庭。
在执行事务中心,执行干警坚持法理情统一,结合相关典型案例,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向其阐明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和严重影响。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件顺利执结。
通讯员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