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上门帮忙起贪念 伸手盗窃终获刑

  本是去帮忙,却起了贪念。近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赵某在恋人母亲家中帮忙期间,趁人不备盗走黄金首饰,最终没能等来感谢,反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赵某因其恋人的母亲钱某家中有老人住院,便前往钱某家中帮忙。后赵某趁钱某家中人少之机,潜入二楼卧室,将钱某藏匿于床铺下方的黄金首饰盗走。事后,赵某将所盗物品出售获利上万元,所得款项除部分用于个人花销外,剩余部分赃款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经物价部门鉴定,涉案物品价值数额较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部分退赃等情节,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法官提醒

  本案中,赵某本是去恋人家中帮忙,却利用这份信任实施盗窃,辜负了他人信任,更触犯了法律。依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赵某因一时贪念,不仅面临刑事处罚,更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污点。
  此案警示我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要守住法律底线。他人财物不可妄取,借住、帮忙等特殊时期更应自重自律。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家中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夏哲潇 唐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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