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从“执行难”到“提前还”

  近日,山西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将一块刻着“秉公执法护企利高效执行暖企心”的牌匾送到洪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了对法院高效执行、司法护企的诚挚谢意。
  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山西某科技公司,被执行人为某行政机关。双方因服务合同产生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照上级法院指定,由洪洞法院进行交叉执行。面对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面临的财政调度、流程审批等多重制约,洪洞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搞“一刀切”强制执行,而是聚焦双方核心诉求,搭建高效沟通桥梁。
  执行小组多次与某行政机关召开专题协调会,深入了解其履行义务的实际困难,结合企业经营需求,共同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针对案件涉及的执行案款,执行法官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指导该行政机关梳理财政资金渠道,协助其制订合理的资金调配计划。经过多轮细致沟通与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行政机关承诺调整财政预算,按程序请示报告,全力筹措款项履行义务;山西某科技公司则充分理解政府工作实际,同意和解方案,为案件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条件。
  和解协议的签订不是终点,款项实际到账才是关键。协议达成后,执行干警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持续跟进督促,定期与该行政机关沟通,了解款项筹备进度,并针对其在财政预算调整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提供法律指导,协调解决履行障碍。
  在法院的持续督促下,该行政机关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克服困难,迅速调整财政预算,并向上级部门专题请示报告。最终,执行案款提前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比预期时间大幅提前,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翟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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