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庭前调解打破僵局

  “安法官,这个案子办得不仅为我们双方当事人省去鉴定的费用,还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时间,为法院点赞。”近日,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当事人拿到调解书时说道。这是该院成功调解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系从事泥瓦工的包工头,2023年为被告修建养殖场提供劳务作业,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劳务费结算事宜产生争议。原告主张被告尚欠劳务费,被告却辩称其劳务费已结算完毕。但双方既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完工后也未形成双方签字确认的正式结算单据,对于施工范围、劳务计价标准、实际完成工程量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争议较大、矛盾突出。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启动庭前调解。经细致梳理案情发现,本案若进入诉讼判决程序,需先后开展工程量、工程造价两项鉴定,若被告提出工程质量抗辩,还需额外启动工程质量及修复价款鉴定。多重鉴定不仅审理周期长,流程繁琐,累计费用更是高昂,易陷入“赢了官司、亏了本钱”的困境。
  首次调解中,双方各执己见,诉求差距悬殊,且原告举证不足以完全还原案件事实,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避免当事人陷入冗长诉讼、承担不必要的开支,承办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在二次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从上午10点至中午1点,承办法官全程耐心沟通,一方面,细致向双方剖析鉴定流程、耗时成本与经济风险;另一方面,紧扣争议焦点梳理事实、权衡利弊,既讲法律规定,又讲情理道义,全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
  经过数小时反复劝导,最终打破僵局,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13500元劳务费。

本报记者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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