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实地走访,让我直观感受到中条山林区生态面貌的蜕变升级,检察建议真正实现了以案促治、以治护绿。”日前,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回访评估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林区巡查点位、普法宣传站点,深入了解林区生态现状,对整改成效给予高度评价。
中条山林区坐落于山西南部,是黄河中游重要生态屏障,也是华北生物多样性富集区,素有“华北动植物资源宝库”美誉。林区留存华北罕见的原始次生林,孕育337种野生动物,华北豹、褐马鸡、林麝等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在此繁衍生息。
严厉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是守护生物多样性的第一道防线。2025年3月初至4月28日,犯罪嫌疑人卢某江流窜至翼城县多处国有林场,为非法获取麝香,多次架设猎套实施猎捕,先后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2只、猪獾1只,并残忍割取麝香,对野生动物造成不可逆伤害。
案件办理期间,承办检察官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链条,查清犯罪嫌疑人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长期捕猎的全部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指控意见,判处卢某江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一案深挖,全域共治。该院联合森林公安召开联席会,对林区近年涉野生动植物案件集中复盘研判,深挖案件背后的监管漏洞。“当前,外来流动人员已成为中条山林区涉野生动植物犯罪的主要作案群体。”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研判情况介绍,“作案人员多临时租住于林区周边,作案范围横跨晋南多地交界林区,交界地带行政管辖交叉、权责划分模糊,极易形成监管盲区,给林区常态化管护带来不小挑战。”
除作案模式更新外,检察机关在类案梳理中发现,林区生态破坏行为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特征,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逆损害。部分不法分子以残忍手段残害野生动物,辖区内还存在非法采挖野生植物、毒杀野生蜂类、违规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部分查获的非法采挖野生植物重新栽植后存活率较低,多重破坏行为持续损害林区生物多样性,破坏区域自然生态平衡。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聚焦源头管控、巡护防控、专业救治、普法宣传4个维度,推动构建多元协同、群防群治的生态保护体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整改:重点摸排外来人员密集流入、闲散人员频繁往来的重点区域,精准甄别可疑人员;在高速路口、林区出入口等关键节点设置生态普法点位,从源头遏制非法捕猎苗头;面向林区周边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开展法治培训,健全违法线索奖励上报机制;组建“山林义警”志愿巡逻队伍,依托智能化设备开展常态化巡护;规范涉案野生动植物查扣、保管、救治、放生、处置全流程,构建“依法打击—规范查获—科学救治—放归自然”的生态保护闭环,助力野生生物活体顺利回归自然。
得益于检察建议精准赋能,各部门协同发力,今年以来,辖区没有再发生非法捕猎珍稀野生动物案件,林区治安和生态环境明显转好。
本报记者魏巍 狄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