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见习记者程豪杰)近日,祁县举办第二期政法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特邀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副庭长张强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授课中,张强对车辆租借致害、“开门杀”责任认定、好意同乘减免责任等常见争议问题逐一剖析。张强还特别对照省高院印发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对误工费、护理费的本地计算标准进行了细化讲解。
一名参训干警表示,今后的工作中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认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助力平安祁县、法治祁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