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无视法律规定、暴力对抗执法,都必将为自身行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酒后暴力袭警、妨害公务刑事案件。
2025年11月,李某与任某因网络赌博事宜产生纠纷,双方约定在吕梁学院附近会面协商处理矛盾。二人碰面后共同就餐饮酒,其后行至碧桂园周边河边路段,席间及后续相处过程中再度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发生后,李某主动报警处置。
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接警后,指派民警带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在民警依法将李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的过程中,李某拒不配合执法工作,当场与执勤辅警发生言语争执,继而实施推搡执法民警、掌掴辅警面部的暴力行为,在被带上执法车辆后,又咬伤治安巡防员手指,严重扰乱正常执法秩序。
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涉案冲突中任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涉案辅警及治安巡防员的伤情均未达到轻微伤标准。
离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确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综合考量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等,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官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公然挑衅执法权威、对执法人员实施暴力的袭警行为,已然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依法受到严厉惩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配合公安执法工作,切莫因一时冲动逾越法律底线。
通讯员王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