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消费评价须客观真实、恪守边界。近日,阳城县人民法院依托本地古堡“以和为贵、先调后讼”的传统理念,成功调解一起网络差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以情理相融的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
吴某在某饭店就餐时,因菜品问题与店主发生口角。离店后,其心存不满,在无实质证据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抖音账号发布视频,指责该饭店“以次充好”。视频传播后引发多条负面评论,损害了饭店口碑与正常经营秩序。
为维护自身权益,饭店经营者将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删除侵权作品、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原本细小的消费纠纷就此升级为诉讼案件。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借鉴当地古堡传统调解理念,认为该案属民间细微纠纷,硬性判决易加剧对立、耗费司法资源,柔性调解更利于修复双方关系、化解矛盾。
法官采取双向分开沟通的方式,稳步疏导双方情绪、厘清争议焦点。对吴某,法官明确其无依据发布不实差评的行为已涉嫌侵权,告知其网络言论自由存在法律边界,维权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不得随意诋毁他人经营声誉;对店主,法官秉持以和为贵理念耐心劝解,引导其体谅对方一时冲动的过错,给予改过机会,避免纠纷持续僵持、徒增诉累。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吴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删除侵权视频并主动认错、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店主考量其诚恳悔错态度,自愿减免部分赔偿金额。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承诺将以到店消费的实际行动为饭店挽回口碑,这场网络名誉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通讯员马金爱 武楚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