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重点解决转化“最后一公里”政策问题

  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
  本报太原7月19日讯(记者 张剑雯)我省出台《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是专门为了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出台的第一个政策文件,重点解决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政策问题。
  《规定》主要有九条内容。其中第一条至第五条从定价机制,权属约定,收益比例,单位领导人激励分类管理、法人责任五个方面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序和方法。第六条至第九条对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地方等四类主体分别提出了四条激励措施。
  该项《规定》主要亮点有,一是建立市场定价机制,单位领导只要尽职,可免除因科技成果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二是明确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法人责任,要建立健全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收益分配、奖励和公示等制度。三是提高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将“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的比例规定在70%以上。四是支持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建立县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县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监测报告,设立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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