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科研机构和高校编制结构管理权将下放

  省编办提出机构编制具体改革措施
  本报太原7月19日讯(记者 张剑雯)“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根据科研、教学等工作需要,自主决定本单位的编制结构,不需再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这是省编办印发的《关于下放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编制结构管理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核心内容。省编办副主任韩红说。
  省编办提出了机构编制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决定“下放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编制结构管理权”。为用好这项政策,省编办还明确,下放编制结构管理后,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管理中要加大高学历科研人才所占比例,切实使有限的编制资源创造更大的价值。
  韩红说,这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编制资源配置向人才倾斜的机制,将进一步扩大知识密集、人才密集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将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人才发展渠道,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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