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洪洞县国税局近日举办了“文明单位、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该局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局选出两个文明单位、三个文明个人、一个文明家庭,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使评选的过程成为推动创建工作、提升单位文明程度的过程。
开展“文明”系列评选活动,是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内在要求。洪洞县国税局通过开展评选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争取进一步把该局建设成为“文明礼仪好、环境卫生好、工作秩序好、团队精神好、办事效率高”的文明单位。 (许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