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受气,回家投诉”
本报太原3月1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在外受气,回家投诉”。3月1日,在省工商局和省消协共同举办的2018年“3·15”新闻发布会上,我省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正式上线运行。该机制的建立,将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消费投诉处理率,有效提振消费信心。
“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是指消费者在我省任一市县(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既可通过手机投诉平台、电话、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向事发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向本人居住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只要消费行为合法,其权益就会得到政府的有效保护。
消费者居住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异地投诉三个工作日内,会及时通过网络将信息转至事发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事发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转来的异地投诉信息三个工作日内,会通过12315平台向异地投诉消费者发出是否受理的短消息。异地投诉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后,消费者会收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并在退换货、退赔款等善后事务中得到必要帮助。
据悉,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保障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互联互通、运行顺畅,建立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正是省工商局在建成山西消费维权手机投诉平台后的又一项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