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论 坛

对金融创新产品反洗钱风险管理的思考

  随着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步伐的加快,目前金融创新产品成为洗钱活动越来越活跃的领域。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虽然能为合法商业活动提供了便利服务,但其便利的服务和诸多的金融工具也被犯罪分子用来进行洗钱。金融创新产品的电子化、金融创新产品之间的融合化给犯罪分子带来了洗钱的可乘之机。
  一、存在洗钱风险的金融创新产品
  由互联网产生的创新金融产品是我国最主要的金融创新产品。其次是突破传统业务所产生的金融产品,再者是从国外金融业引入的舶来品,最后是网络虚拟货币。金融创新产品集合了最新的科学技术及金融工具,涉及的金融领域越来越广泛。所以金融创新产品存在的洗钱风险不断加大,洗钱手段不断变化、翻新,愈来愈隐蔽和复杂。
  (一)互联网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创新产物。金融创新产品主要是以互联网金融产品为主。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和网络信贷三个主要创新业务模式。
  网络银行也叫网上银行、在线银行。网络银行业务的虚拟性、迅捷性、保密性、国际性等特点,被犯罪分子更快、更隐蔽、更难追踪的用于洗钱。如地下钱庄、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都是通过网络银行进行划转犯罪资金的。
  第三方支付是电子商物发展的产物,指的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未核实客户真实身份,凭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就可以开立虚拟账号,犯罪分子借此账号清洗非法资金。
  网络信贷是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网络信贷平台进行自由交易。网络信贷平台属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入门槛低,注册一个网址就可以开展业务。最典型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ATM柜员机业务
  ATM柜员机是科技和网络结合的产物。ATM自助存取款业务难以识别客户的实时身份,也不能限制大量现金的存入,极易被洗钱分子利用。且ATM柜员机取款无法核对持卡人本人取款的真实性,因此犯罪分子使用盗卡、复制卡、伪卡轻而易举地通过ATM机把赃钱转走或取现。
  (三)私人银行业务
  私人银行业务是金融机构高端客户市场的主要构成部分,具有丰厚的利润。有些银行为了招揽客户,对客户的财富来源和资金来源不作尽职调查,对客户的身份识别流于形式,甚至引导客户去规避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识别,这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重度和难度。更有甚者,私人银行的客户经理在利益的驱动下参与犯罪分子的洗钱活动。
  (四)网络虚拟货币
  网络虚拟货币是指由一定的发行主体以公用信息网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包括智能卡)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网上等价物。有的网络虚拟货币已经具备支付、流通、贮藏等货币功能。利用网络虚拟货币洗钱已成为洗钱的新手段和新趋势。
  二、金融创新产品实施反洗钱监管难点
  (一)反洗钱制度建设滞后,妨碍了金融创新产品的反洗钱监管。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发展,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制度建设已经不适应对金融创新业务反洗钱的监管了。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降低了金融机构对创新产品的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由于对创新业务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金融机构主动参与反洗钱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在设计产品时用一些模糊不清的条款引导客户规避反洗钱监管,防碍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反洗钱监管手段落后,影响了对金融创新产品的有效监管。由于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众筹机构等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主体责任不明确,难以对其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
  (四)反洗钱领域复合型人才缺乏,削弱了反洗钱监管的威慑力。从目前基层人民银行配备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情况看,虽然专门成立了反洗钱科,但存在人员配置不足、员工专业技能偏低等问题,造成反洗钱监管的威摄力度被削弱。
  三、加强金融创新产品反洗钱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反洗钱制度建设,加大金融创新产品的反洗钱工作力度。一是要完善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办法,夯实反洗钱工作基础。二是完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防范反洗钱风险。三是健全反洗钱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反洗钱工作效能。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金融创新产品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要尽快建立反洗钱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金融创新产品市场主体中违反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对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者建立有效的物质和精神激励机制。
  (三)不断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提升金融创新产品监管技术。一是商业银行要提高数据分析的智能化,及时、自动地监测和记录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反洗钱工作的规范化和科技化。二是连接反洗钱监测系统与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建立完善的数据库,提取完整的非柜面信息,提高系统数据自动处理能力,减少人工信息处理工作量。三是实现反洗钱信息共享。反洗钱工作不是单一部门的事情,需要与其他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信息的交流与沟通,实现联网,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有,真正形成反洗钱工作的合力。
  (四)重视反洗钱队伍建设,提高反洗钱监管专业技能。一是加大培训方式力度,提高反洗钱人员素质。随着反洗钱工作日益严峻,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地对反洗钱人员工作进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反洗钱队伍。二是合理配置反洗钱工作岗位人员,提高反洗钱工作力度。 (作者单位:人行蒲县支行)

单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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