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内容
本报太原7月1日讯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将持续三年对《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执法检查,以铁的担当维护法律尊严,履行好保护母亲河、推动建设美丽山西的职责。
省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紧紧抓住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这个重点依法履职,加强法律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听取省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要认真总结今年执法检查工作的经验,深入研究《条例》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各市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反映的有关《条例》本身存在的不清晰、不适应等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汇总梳理,为明后两年连续开展执法检查及《条例》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打下扎实基础,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