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24日讯(记者 雷清明)“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93件,共向相关行政机关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05件次,发出《刑事案件立案建议移送函》100余份,督促128家排污企业进行整治,修复被损林地、耕地、湿地、草原2万余亩,治理被污染河道10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的水域、土壤4180余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及生产固体废物1700余万吨,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这是记者今天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为期八个月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重点打击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危险废物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妨害生态环境保护、查办“保护伞”、扫除黑恶势力等八个方面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其中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34件691人,提起公诉212件453人,已判决案件均系有罪判决。在查办的案件中,涉黑涉恶案件有10件。在此次发布会上,省检察院还向社会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