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16日讯(首席记者崔晓农 通讯员李振华)为提高辖内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意识、对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认知能力,晋中银行以消费者为中心,切实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银行业主体责任。
2018年,晋中银行成立了首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员队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同时,制定消保专员管理办法,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服务。该行畅通投诉渠道,出台规范性投诉管理办法及投诉处理流程,对客户投诉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服务能力,保障客户权益,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正式纳入全行综合经营绩效考核当中。
今年3·15期间,晋中银行40余家网点共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覆盖太原市、晋城市、晋中市市区及各县域、农村区域。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教工作。通过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渠道进行知识点宣传。同时,利用开展座谈会、知识课堂、沙龙活动的方式现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