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24日讯(记者王佳)今天上午,省检察机关举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发布山西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4767人,批捕率93.11%,高于全部刑事案件整体批捕率10.76个百分点;起诉毒品犯罪案件5997人,起诉率98.51%,高于全部刑事案件整体起诉率6.51个百分点。省检察院持续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办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65件378人。同时,省检察院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1279人。提出量刑建议828人,占比63.84%;法院采纳726人,采纳率达87.68%。
“检察机关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效。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推动侦查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一批因裁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甚至无罪的案件得到依法纠正。”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在发布会上表示。
据悉,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毒品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1件200人,立案后起诉124件135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03人,捕后生效裁判97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2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18人,生效裁判99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8人。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91件,已改判44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32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1人由无罪改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