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合

岚县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本报吕梁消息 3月28日21时50分许,岚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案称:337国道岚县境内条子沟村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倒在路上,伤情危重,肇事车辆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大队长高凌带领办案人员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出警指挥车上,高凌明确提出,一是界河口中队值班人员立即就近先期赶赴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二是大队备勤人员立即前往岚县人民医院,联系值班医务人员,做好事故伤者紧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要求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垫付伤者抢救费用;三是到达现场的人员兵分三路,一路顺线追踪,二路走访调查,三路认真细致地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为最短时间破案提供技术支持和证据支撑;四是及时联系周边兄弟县设卡拦截,挡住肇事逃逸者的去路。
  在强大的政策、法律威慑和密不透风的铁桶阵里,“肇事嫌疑人”自知插翅难逃,当晚主动到界河口中队投案自首。在对“投案人”——岚县东村镇北村驾驶人郭某(现年58岁,准驾车型A2)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敏锐地感觉到其所陈述的情况与现场勘察、走访调查等情况存在偏差。于是,更加细致地调取沿线监控视频,更加深入地调查知情人、见证人,最终真正的肇事逃逸嫌疑人自感难逃法网、难推罪责,于4月2日来到该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
  经查,3月28日晚21时40分许,岚县东村镇北村驾驶人郭某某(男,现年28岁,准驾车型C1)驾驶晋JZ59XX、晋J3DXX挂号红岩牌重型半挂牵引大货车沿337国道由东向西去往兴县途中,行至条子沟村附近路段,将行人刘某(男,51岁,岚县条子沟村人,经医治无效死亡)碰撞受伤后,逃离现场。其自知准驾车型不符,又怕承担法律后果,遂通知其父前往交警部门顶包投案,没想到法不容情、罪不可恕,只得放下侥幸、束手就擒。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父子因系交通肇事共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刘宪芳 杨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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