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可有钱了,就是让刘某给花了”“给人们发了超市卡,还没买东西了,超市也塌了,卡也没用了”……这是忻州原平市纪委监委驻村工作专班首次走访该市太平街社区居民时听到的,刘某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这也是我省开展“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惩治“蝇贪”“蚁腐”的缩影。近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释放出强化正风肃纪、护航乡村振兴的强烈信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不久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这为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了行动指南、确立了根本遵循。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正因为任务艰巨繁重,更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党建引领一批、督办化解一批、以案促治一批,我省深入推进“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工作以来,有效配合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有力彰显惩治“蝇贪”“蚁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少表现为互为表里、同根同源。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多、资金投入大,容易招来“蝇贪”“蚁腐”,如违规套取拆迁补偿款,侵占集体资金,欠缴村集体租赁费,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违规转嫁个人费用,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违规代管村集体资金并用于个人消费等,成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地带。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人民立场,聚焦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防止“微腐败”成为“大祸害”。要大力清除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微腐败”存量,坚决杜绝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感受公平正义。
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一个“严”字。要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务须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监督“督之有方”“督之有效”。对群众反映强烈、多年重复举报、舆情反映集中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转办、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重大典型问题线索提级督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织密织牢正风肃纪监督网。
基层治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基层监督事关基层治理质效。要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坚决纠治一切影响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治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蝇贪”“蚁腐”。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深化标本兼治,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更好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必将为全面建设清廉山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和保障。
徐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