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河湖治理”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积极推进沁河流域的生态治理工作。通过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与多个行政部门紧密合作,共同解决了一大批沁河管理保护难题,构筑起坚实的法律屏障和生态防线。
此外,为助力当地三文鱼养殖基地顺利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联合县知识产权局,对申报工作相关的政策、技术标准、程序、资料等进行指导。同时,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企业需求多次答疑解惑。目前,申报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张新星 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