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评论

推动法律援助惠民

  累计申请专项经费1.9亿余元,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63万余人次,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省司法厅负责同志在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省连续6年创造性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有效发挥了“建设法治社会”和“助力基层治理”双重作用。
  “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是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基础上,为农民工、残疾人、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刑事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关爱,是暖人心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困难群众打开了法律服务的大门。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服务可及性至关重要。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如依托线上平台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增设免费法律咨询站点等,主动贴近群众,了解他们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定期开展法治宣讲,变“被动式”坐等咨询为“主动式”提供法律供给。更好地服务群众,尤其是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要拓宽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优化服务举措、简化办事环节,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特殊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人人可享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有助于坚定人们对法律援助的信心,强化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是免费的,但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不能打折扣。既要规范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严控质量关,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也要通过推行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征询办案机关意见、接受公众评议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法律服务全过程监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一方面,要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力量,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扶持和培养一批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人员库。另一方面,要注重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增进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认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彰显法律援助惠民生暖民心。因时因地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一定会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更加“对味”的“法治大餐”。

王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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