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4版:灵石·两会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灵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4月14日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昉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山西省委、晋中市委、灵石县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稳字当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有新作为、城乡建设要有新提升、民生改善要有新突破、社会治理要有新格局”的目标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新的征程上完成更好成绩、谋求更大作为。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中共灵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续写灵石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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