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林所作的《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委《实施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履职能力,转变服务方式,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灵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