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法治天地

古交法院:“放水养鱼”促执行

  4月28日,古交某洗煤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一行人为古交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对古交法院执行局维护企业运营保护农民工权益作出的努力表达由衷的感谢。
  古交某洗煤公司与古交某银行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古交某洗煤公司向古交某银行支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本案执行过程中,某洗煤公司于2019年归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剩余利息和罚息未付。截至2023年4月该利息罚息仍欠200余万元,法院冻结某洗煤公司银行存款200余万元。
  法院冻结存款后,某洗煤公司联系法院,称该款项中大部分是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和环保建设资金,如果全部扣划,将使得公司不能运营,无法安抚职工情绪,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了解到该情况,执行局立即研讨方案,一边联系申请人古交某银行进行沟通,耐心分析本案情况,一边联系被执行人某洗煤公司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同意某洗煤公司先行支付100万元,剩余的欠款在五个月内还清,解封某洗煤公司银行存款100余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公司基本运营。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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